申请购房贷款时的五大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7/9/26 14:26:02 浏览数:633

申请购房贷款时的五大注意事项

  贷款买房成为很多人购房的必然选择,这是时代趋势。不过在贷款买房的时候,还是有些事项需要注意的。很多人对贷款买房的一些事情并不清楚,在过程中若是有些事情处理不当的话,就很容易造成一些意料之外的麻烦,因此,在贷款买房的时候,还是需要多注意一些事项事宜,防止一不小心就导致出现问题。

  事项一: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

  很多人贷款购房都会想到动用公积金,这样有利率优惠。然而,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这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事项二: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

  大部分贷款购房者都会考虑提前还款,不过提前还款时有要求的,比如说: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其余的商业房贷,若是需要提前还款的话,也必须认真去看银行相关要求。

  事项三: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

  当您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工行的客户可向工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工行就会受理您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

  事项四: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记告知义务。

  当您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您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这是一个很容易忽视的细节,但是若是真涉及到一些事情的话,可能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因为在有些情况下,可能会导致租房权益受损。尤其是打算出售房产的时候,会比较麻烦。

  事项五: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

  当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其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这个时候,房产才是彻底属于自己的。若是忘记了撤销抵押,那么房子从法律意义上来讲,依旧是处于质押状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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