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的空气可能有危险:不能轻信吊兰
发布时间:2024/7/27 17:39:49 浏览数:27

  由都市女报与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主办,山东天诚环保检测有限公司、北京亚都家电科技有限公司协办的居室环境质量监测大型公益行动,计划免费为交警、公交司乘、医护人员、教师、新闻工作者等5个行业的50个家庭进行室内空气质量监测,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此次公益活动首批共监测了15个家庭,监测项目包括温度、湿度、甲醛、挥发性有机物、可吸入颗粒物等5项。首批监测统计结果日前出炉,整体情况不容乐观。在首批监测的15家当中,仅一家完全合格。其中甲醛超标家庭为12家,占监测家庭总数的80%,最严重者超标1.2倍;总挥发性有机物超标家庭为14家,占监测家庭总数的93.3%,最严重者超标2.8倍;可吸入颗粒物超标家庭为5家,占33.3%,最严重者超标1.6倍。

  有关人士指出,政府和新闻媒体应共同关注室内污染问题,促进各级环保部门加强依法监管,让百姓能够呼吸到洁净的空气。

  为积极宣传、普及室内环境污染净化综合治理的科学知识,促进室内污染治理,更好服务于大众,引领绿色和谐生活,本报记者还配合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的专家开展了室内污染调查。调查显示,绝大多数市民在室内空气净化方面似懂非懂,存在着不少认识误区。

  简单家装照样甲醛超标

  警示:不能轻信洋葱、活性炭、吊兰的净化空气功能

  杨老师是济南市珍珠泉小学的一名教师。她介绍,近期学校已有两名学生查出患上了白血病,共同的致病原因之一就是家里进行过精装修。杨老师买的是二手房,只是简单粉刷了墙壁,铺了地板,但心里还是不踏实,“孩子还小,生怕会有空气污染”。

  根据别人传授的经验,杨老师特意买了5公斤洋葱放到各个房间,以驱除室内异味。杨老师家空气对流还不错,但因为8月份刚装修好,室内装修味还比较重。监测结果显示:甲醛超标。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的郑工程师表示,放洋葱只是用洋葱的气味遮盖了装修产生的味道,但事实上污染物浓度仍是靠自降解作用来挥发,因此,这种方法并不科学。

  在杨老师家,有一盆被称作是甲醛杀手的植物,叫做净清香草。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日前的测试证明,净清香草对甲醛的净化吸收率较高,远远超过吸毒草、吊兰等植物。但是据郑工介绍,此植物与一种叫做驱蚊草的植物同属一科,从外表看很容易混淆,买时要注意辨别。

  郑工说,虽然吊兰等绿色植物有吸附有害气体、净化空气的功能,但是效果有限,而且植物在夜间还会散发出对人体有害的气体,不宜在家里尤其是在卧室放置太多的绿色植物。

  现在市面上活性炭卖得挺火,商家宣传活性炭可以吸附有害气体,但其吸附原理属于被动吸附,其效果极其有限。

  “在屋里放一盆清水,就能净化空气。”眼下这样的说法在人群中口耳相传。郑工说,“这一点科学道理都没有。”退一步说,即便是清水能吸附有害气体,但时间一长还是会挥发出来,除非是那种只能进不能出的特殊容器。

  新家具挥发有机物超标2.8倍

  警示:通风透气能降低污染物浓度,但不宜于挥发

  陈大夫是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的医生。刚进陈大夫家,并没有闻到什么味道,但是在陈大夫女儿的房间里,却能感到气味很重。郑工说,气味来自房间里那套新买的家具。现在家具的有害气体残留量都比较大,尤其是复合板材的家具,用胶比较多,会挥发出甲醛、苯等有害气体,已成为家庭装修后主要的“二次污染源”。

  陈大夫家里也摆放了几盆绿色植物,但是房子南北对流不是很好。监测结果显示,房间内有机物挥发超标2.8倍。郑工建议陈大夫要多开窗通风透气。

  郑工介绍,通风透气能降低污染物浓度,但不宜于挥发。对于新装修的房子,家中有人活动情况下一定要保持室内通风换气,无人情况下可以适当关闭窗户。因为地板、家具中含有的有害气体在温度较低时不容易挥发,温度升高后挥发较快,所以在夏天可以随时开窗通风,用外面的热空气来交换室内的污浊之气。但在其他季节,如果整天开窗透气,尤其是在早晨开窗,家里容易进入悬浮颗粒物(灰尘)和其他大气污染物,也是不可取的。

  “专业净化”后甲醛仍超标

  警示:空气治理市场鱼龙混杂,应找正规监测单位监测

  李先生是历城区一名交警,家住上海花园。他们家的房子是一年前装修的,经过一段时间的通风透气后才住进去。但是家人很快就感到了不适。在家里呆的时间一长,就会被呛得又流眼泪又流鼻涕。那时候,李先生家刚添了小宝宝,为了孩子他们只好住到了父母家。一年后,再搬进新房子时,发现依然不适应,只要住进新房,宝宝第二天肯定要生病。

  李先生的房子装修得并不复杂,但是客厅在装修时打了不少的边柜,暖气也包了起来,都是使用的细木工板。细木工板用胶比较多,所以家里甲醛味很重。经监测,果然发现甲醛超标。

  李先生说,他花了1300元钱,请北京一家“专业空气净化公司”驻济南分公司进行过室内空气净化。那家公司的工作人员在边柜里外喷涂上化学试剂,又在地上放了几只碗,盛上试剂,说是试剂颜色由黄色变透明,就说明吸附了有害气体。一番处理后,工作人员又来进行了监测,说是空气质量已基本达标。

  郑工看了一下李先生与该空气净化公司签订的协议,马上就指出了问题:协议上面所谓的《室内空气质量国家标准》并不准确,真正的行业标准并没有“国家”二字,应为《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这种协议一旦发生纠纷,因无参照标准,给治理方推诿搪塞留下了缝隙。

  郑工提醒大家,目前市场上有许多室内空气治理公司,如同社会上“野医”非法行医治“性病”一样,不乏浑水摸鱼者。因此,治理前后的空气监测,最好找具有国家认证机构颁发资质的监测专业机构来做,以利于广大消费者维护合法的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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