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舍弃所有,不为赏赐,不为富贵,只为一句掷地有声的承诺,他担当着那个时代最可贵的侠义精神,是一位内心纯粹的孤胆英雄。
吴王阖闾恨庆忌,这种恨当然是有起因的。但是,我估计,到了后来,恨的起因已经无关紧要,吴王只是单纯、悲愤地恨着,这种恨让他的生活有了目标,那就是杀死庆忌。
吴王的臣民们也已经记不起老大为什么恨庆忌,他们更为悲愤地恨着,同时热烈地探讨杀死庆忌的种种方法。如果这些方法一一实行,庆忌已经死过N次。但庆忌还活着,曾有六匹马驾的战车迫杀他,但他是长跑冠军,战车追不上他;他还是杂耍高手,迎着刺客射来的箭,他双手翻飞,快如疾风,箭射完了,箭全在庆忌手里,一手一把,他安静地看着刺客,刺客们喷出数口悲愤的血。
就这样,一个名叫要离的找到吴王,他说:我能杀庆忌。吴王低下头看着要离——不低头不行,要离太矮了——吴王说:“你,成吗?”
要离一挺他的小身板:“大丈夫只要有胆儿,没个不成!”
于是,根据要离的请求,吴王杀了他的妻儿,焚尸扬灰,要离这个英勇的小男人逃脱了吴王的魔爪,投奔庆忌。庆忌当然收留了他,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而普天之下最恨吴王的应该就是要离。
庆忌想错了。庆忌最终斗不过吴王,因为他对人性的拧巴、混账缺乏领会,所以在长江上的一艘船上,当要离突然拔剑向他刺来时,庆忌肯定是一肚皮的不理解,幸亏他还没有失去传说中的敏捷身手,他一把抓住要离,咔嚓把他扔进江中。
接下来的事像一幕残酷的喜剧,要离被捞上来,晃晃悠悠又提着剑来杀人,又被咔嚓扔下去,如是者三回。最后庆忌撑不住了,长叹一声:唉,服了你了,你走吧。
要离就这样回到了吴国。他没有能够杀庆忌,但吴王在一番严肃认真的思考后认为,要离的忠贞、勇气以及拿着老婆孩子去套狼的牺牲精神值得提倡,郑重决定把吴国分一块给他。
我估计,要离本来是想活下去的,否则他就会多喝几口江水把自己淹死算了,但如今吴王这么一褒奖,他想活也活不下去了,拔出剑来往脖子上一架——这回他总算成功了,他杀了自己。
要离,在中国古人心中是英雄,《吕氏春秋》在讲述他的事迹后评论道:“要离可谓不为赏动矣。故临大利而不易其义,可谓廉矣。廉故不以贵富而忘其辱。”意思是说,要离了不起,还知道人有脸树有皮,不肯没羞没臊地分一小块地盘去做土皇帝,难能可贵啊。
照此说来,我也同意要离是个英雄,不仅因为他还有脸皮——当然我也担心他挂着这张脸皮怎么去阴间见他的老婆孩子,不过,春秋时的人们和咱们不一样,似乎是不信来世阴间那一套的,所以办事决绝、“狼”性充沛——还因为,要离毕竟真的去试着杀了一回庆忌,如果是现在,他尽可以在互联网上发帖子,悲愤而安全地发泄他的各种仇恨,泄完了,关电脑,洗洗睡。
(栀子摘自《南方周末》)